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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两新”政策实施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

来源: 网络 时间:2026年01月21日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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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2026年“两新”政策对回收循环利用行动作出系列部署,突出呈现“四个更加”,着力构建“前端激励更新+后端循环兜底”、报废更新和回收循环利用更好衔接的政策闭环,为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提供坚实助力。

一、推动回收网络更加完善

聚焦当前回收网络分散化、碎片化的问题,通过龙头央企、供销系统、数字赋能等多维度协同发力,构建全域覆盖、高效联动的回收体系,显著提升废旧设备和消费品回收的规模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发挥龙头企业牵引作用,提速搭建全国性功能性平台。支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加快展业兴业,搭建多层次、立体化、高效率的资源回收再利用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性、功能性的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二是激活供销系统网络优势,完善县乡村回收体系。发挥供销系统多年深耕基层的突出优势,系统推进县乡村三级回收网络的提质升级,重点满足县乡居民、农户家中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及废旧农机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回收需求。三是注重数字技术赋能,培育多元回收生态。充分发挥“互联网+回收”的创新优势,支持互联网回收平台拓展回收品类,从传统家电、数码产品延伸至智能穿戴设备、废旧办公设备等细分领域;通过线上预约下单、线下上门回收或社区回收等模式,提升居民回收便捷性。

二、推动二手交易更加规范

通过构建“线下集中规范、线上合规运营、评估标准统一透明”的二手交易规范体系,有效破解当前二手交易价格评估难、消费者维权难等突出难题。一是升级线下交易场所,打造集中规范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集展示、交易、评估、维修、售后于一体的规模化二手交易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分区经营、明码标价。二是完善交易管理制度,强化全流程监管。加快完善旧货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主体责任、交易规则等要求,推行二手商品交易备案制和溯源管理。例如,针对二手汽车,全面实施车辆档案电子化、交易信息联网核验,强制披露事故车、泡水车等关键信息。三是健全评估鉴定机制,统一行业标准规范。依托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力量,加快制定二手设备、家电、数码产品等重点品类的评估鉴定标准,明确成色分级、性能检测、价值评估等指标。支持第三方专业评估鉴定机构发展,推行评估鉴定结果第三方认证。

三、推动产业发展更加高质

通过“能力建设+监管执法+技术攻坚”的体系化部署,以建设高水平项目为载体、以规范市场秩序为保障、以突破核心技术为引擎,推动解决资源循环利用“小散弱”的问题。一是集聚扶持资金,支持高水平项目建设。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精准投向技术含量高、资源利用效率高、环境效益好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强化资金统筹使用,推动资金向优势区域、骨干企业集中。二是集聚废旧资源,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严格市场准入标准,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违法拆解、超标排放、非法转移废旧资源等行为,依法关停淘汰环保不达标、安全无保障、资源利用效率低的“散、乱、污”企业,引导废旧资源更多流向合规循环经济企业。三是集聚科创资源,支持重大技术科研攻关。围绕废旧动力电池、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集聚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的创新资源,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开展重大技术科研攻关,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四、推动资源利用更加高效

通过分类分级施策、技术赋能增效,最大化挖掘废旧设备与消费品的资源价值,推动资源利用从“粗放式回收”向“精细化利用”转型,充分挖掘废旧产品设备价值和循环利用潜力。一是规范设备淘汰要求。分领域制定淘汰设备使用年限、技术指标等定量要求,将设备折旧和套淘汰年限作为设备更新硬性条件,坚决避免资源浪费。二是推进合规再制造。聚焦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电机等重点领域,加强再制造技术研发与装备升级,提升再制造产业水平,确保再制造产品质量和安全环保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三是鼓励精细化拆解。针对无法直接复用、难以再制造的废旧设备及消费品,推行“分类拆解、精准分离、定向回收”的精细化处置模式,依托智能拆解技术装备,实现不同品类资源的高效分离与高值回收。四是强化再生材料推广。研究制定重点产品应用推广再生材料相关标准,拓展再生材料在汽车制造、电器电子、纺织包装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场景,提高再生钢铁、再生有色金属、再生塑料等使用比例。

当前,正值“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顺利开局的关键阶段。“两新”工作是践行全面节约战略、扩大内需战略、绿色发展战略的有力抓手,回收循环利用作为“两新”行动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举措,实施新政策正是打好开局的先手棋,将有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行业发展信心,驱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向规模化布局、高端化赋能、集约化发展跃升,进一步畅通全链条政策闭环,为培育壮大绿色新质生产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坚实支撑,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绿色发展根基。

以下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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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5〕17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根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通知如下。

一、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

(一)支持设备更新项目。

在继续支持工业、电子信息、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设施农业、粮油加工、安全生产、海关查验、住宅老旧电梯、节能降碳环保等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的基础上,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设备更新纳入支持范围,更好满足民生和安全需要。支持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优化申报条件和审核流程,进一步降低申报设备更新项目的投资额门槛,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扩大政策惠及面。

(二)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执行。

(三)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

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继续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按照《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交办运〔2025〕4号)执行。

(四)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5〕3号)执行。各地区可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优化调整可自主选择的12个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

(五)加强项目和资金全链条管理。

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审核、下达、实施和资金支付使用等全链条管理。细化完善各领域项目支持条件和审核标准,进一步强化审核把关,持续提高项目质量。综合不同行业设备平均折旧年限、技术更新周期等因素,分领域细化完善淘汰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技术指标等定量要求,将设备折旧和最低使用年限等作为申报项目的硬性条件。严格设备淘汰和报废处置,规范资产管理,避免资源浪费。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六)优化资金分配。

综合各地区常住人口数量、地区生产总值、汽车和家电保有量,以及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及资金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等因素,系统评估地方工作成效,合理确定各地资金分配规模。重点补贴覆盖人群更广、带动效应更强的品类,注重推广绿色低碳智能产品。

(七)支持汽车报废更新。

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八)支持汽车置换更新。

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不超过1.3万元)。

(九)支持家电以旧换新。

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十)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由地方结合实际自主合理制定。

(十一)完善实施制度。

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本通知明确的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6类家电以旧换新以及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在全国范围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地要统一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管理制度,完善参与经营主体名单管理、产品销售价格备案、补贴资格发放、资金审核兑付等全链条实施细则。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在落实预算安排的基础上,根据企业销售和垫资情况,向相应企业或支付平台预拨部分补贴资金,缓解企业垫资压力。充分发挥不同销售渠道优势,支持线下实体零售;通过增加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引导线上渠道向农村地区倾斜等方式,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

三、畅通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十二)完善废旧设备和消费品回收网络。

完善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畅通废旧设备和消费品交售渠道。支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建设全国性、功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健全覆盖县以下基层的回收网络。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拓展品类,提升废旧设备和消费品回收能力。

(十三)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和废旧设备再制造。

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完善旧货交易管理、评估鉴定等制度。提升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水平,再制造产品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

(十四)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再生材料。加强对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提升废旧设备回收利用规范化水平。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回收拆解环节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动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制度并加强监管。

四、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

(十五)加快完善标准体系。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强化家电、电子等消费品能效和水效标准应用。

(十六)加强标准执行监督。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鼓励达到推荐使用年限的家电产品及时报废。强化对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冒充合格产品、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挥“两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作用,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实施“两新”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调度。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制定分领域实施细则,并组织地方落实好相关领域政策。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抓紧组织落实,压实各方责任,把握工作节奏,强化协调推进,持续提升“两新”政策效能。

(十八)明确资金渠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用于落实本通知第(一)(二)(三)(四),以及(十四)条所列支持政策和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用于落实本通知第(七)(八)(九)(十)条所列支持政策。直接向地方安排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总体按照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省以下经费分担办法由省级财政确定。若某地区用完中央下达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则超出部分由该地区通过地方资金支持,中央不再负担。对存在较大规模未兑付补贴资金等问题的地区,通过适当方式加大督促或惩戒力度。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下达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收回中央。

(十九)规范资金使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合理把握节奏,按季度分批次向地方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各地方要分领域合理制定资金均衡使用计划,平稳有序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中央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用于执行本通知明确的相关领域补贴政策。给予地方更多自主空间,各地按比例配套的资金,如用于落实本通知明确的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6类家电以旧换新和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标准、组织实施方式需与本通知保持一致;如用于实施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由地方结合实际自主合理制定;此外,地方可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框架内自主合理确定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组织实施方式等,鼓励优先支持能效、水效、环保水平高的产品。各地区要及时完成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清算,做好相关支持政策跨年度顺畅衔接和平稳有序过渡。

(二十)加强监督管理。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设备更新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全链条监管,统筹开展线上监控预警和线下实地核查,坚决防范资金分配不及时、使用迟缓、挤占挪用等问题。各省级人民政府是项目和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管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开展设备更新项目日常调度和现场评估,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监管;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守牢资金使用红线底线,不得虚列支出、虚报支出、以拨代支,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各地要加强跨部门数据联通共享,立足中央和地方已建成的补贴数据平台,建立商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财政、公安、税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数据共享渠道,实现补贴资格、新能源汽车车型信息、车辆登记信息、商品发票信息、物流信息、财政资金支出信息等关键数据比对和交叉验证。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要及时收回资金,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一)营造公平参与环境。

各地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补套补、“先涨后补”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二十二)及时跟踪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区、各领域实施“两新”政策的评估指导,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并快速响应解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政策执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开展自评自查,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并将相关信息抄送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汇总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十三)凝聚社会共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两新”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热线和官方平台监督投诉功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省级政务平台或经省级政府委托并备案的第三方平台,定期汇总发布补贴使用、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提升政策实施透明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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