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发改低空〔2025〕1676号),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低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界定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范围,统计低空经济发展规模、速度、结构,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低空经济的统计需求。
分类将低空经济范围确定为:01 低空制造业、02 低空运营业、03 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04 低空配套业等4个大类(23个中类、65个小类)。首次清晰界定了低空经济 “依托低空航空活动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和场景应用的综合性经济形态” 属性。
根据该分类,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被明确归属于 “0103 低空航空器材料制造” 大类之下,具体包含 010301 低空复合材料制造 与 010302 低空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两大类别。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的通知
发改低空〔2025〕1676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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